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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公共行政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公务员制度的构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忽视社会公平的公共政策延续至今,具体表现在现行公务员退休制度上,便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推行的男女非同龄退休制度。女性公务员退休年龄的设置,不仅涉及到性别平等的社会意义,还关系到公务员代表性的重大课题。 本文以“平等、公平”为基本原则,以“代表性官僚制”为理论视角,关照中国女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问题。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希望通过介绍尽量全面的展现我国女性公务员在退休年龄上所遭遇的“不平等”,继而以代表性官僚制理论为分析维度,彰显该理论对于男女退休年龄设定的现实意义;同时就公务员男女同龄退休制度的构建提出具体建议,以期循序渐进的创造出一个平等和谐、代表广泛的公务员职业发展环境。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代表性官僚的理论部分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汲取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同时注重凸显代表性官僚制理论在公共实践领域的现实意义。此外,采取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的方法,横向上进行中外对比,总结国外在退休年龄设置上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纵向上通过我国退休年龄制度安排的历史沿革来思考现行制度的不足及其根源,最后做出论断,以期对公务员制度改革有所贡献。总之本文着力突出研究的实证性、理论性、系统性和深入性。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除了运用“平等、公平”原则进行分析论述外,笔者更进一步挖掘退休年龄设置与整个公务员体制构建的深层次关联,从代表性官僚制理论的视角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在此理论支撑下中国公务员制度构建领域的空白,为男女退休年龄设置提出了几项具体的可行性建议。希望通过论述,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提供另一个考量的维度,对于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