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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是公共政策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公共政策合法性是政治系统及其权威者在法定范围内,通过一系列政策方案,对社会利益进行选择、整合、分配、调节的基础上,解决政策问题,满足政策问题相关方需求,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使公共政策获得社会成员的认同、服从和支持。合法性包括合法律性、可接受性和技术性三种要素,其中,合法律性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前提、可接受性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核心、技术性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保障。公共政策只有具备合法性时,才能获得持久的政策生命力,并有利于政权稳定。然而,当今世界各国大都不同程度地面临公共政策合法性不足、受损、衰败乃至丧失的危机。当公共政策出现合法性危机的时候,社会公众对公共政策产生质疑的同时,也会产生对党和政府决策权威性和治理社会现实问题能力的不信任情绪,这种由表及里的连锁性反应,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社会公众对本国政治制度合法性的质疑,触发政治系统的合法性危机。因此,我们需要研究合法性问题,并力图缓解甚至消除公共政策合法性危机。本文通过将公共政策合法性研究置于政策过程中研究发现,合法性危机在政策制定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构建政策问题时缺乏共识、确立议程次序时不当竞争、规划政策方案时发生错位、采纳政策方案时脱离法制。究其缘由,主要在于传统体制赋权较大、权力监督力量不足、法规内容细化不足导致的政府主导不当;参与渠道单一和不足、组织化程度较低、参与水平有限导致的公众参与不足;知识的有限性、组织构建不健全、“技治主义”的负效应导致的专家咨询失衡。因此,出于重塑和提升当代中国公共政策合法性的目的,需要规范政策过程,包括明确政策过程正义性和健全政策过程法律法规;明确主体责任,以便发挥政府决策主导作用,彰显公众政策参与价值和明确专家咨询角色;拓宽公众政策参与形式和完善专家政策咨询形式;提升公众政策参与和专家咨询组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