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学前儿童的作弊行为:心理理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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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无监督的情况下遵守规则的能力是社会化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早期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儿童社会性发展的过程就是学习社会规范,对规则进行内化的过程。在学龄前阶段,儿童的日常活动也需要围绕既定的规则开展,行为规范常常受到规则的指导。在此过程中,儿童将遵守社会规范当作一种积极的情感体验,而对社会规范内化较差的儿童往往忽视甚至破坏规则,直接表现出作弊行为。已有研究表明,儿童的作弊行为多发生非社会情境中,当儿童独自一人时更容易出现作弊行为。鉴于此,本研究旨在对抵制诱惑范式下学前儿童作弊行为的机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系统考察,以期能为探究学前儿童作弊行为的发展规律打下坚实的基础。本研究以五岁和六岁儿童为研究对象,采用改进了的抵制诱惑范式(temptation resistance paradigm)对儿童的作弊行为进行了考察。幼儿的作弊行为是指个人明确知道游戏规则,但为了外在的奖励而故意违反游戏规则的行为,本研究的操作性定义为:最后一次游戏中,在实验者离开房间的一分钟内,儿童表现出明显的违规行为(即翻看扑克牌,并将扑克牌恢复原状)。具体包括三个研究:研究一旨在探究不同奖励类型和有无承诺情境下5-6岁儿童的作弊行为。结果表明:(1)在作弊行为发生与否方面,本研究一共有67人作弊,作弊率为42.41%,且两个年龄组的作弊行为发生率不存在显著差异;(2)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情境下幼儿的作弊行为并不存在差异;(3)有承诺组和无承诺组儿童的作弊行为存在差异,承诺可以显著减少幼儿的作弊行为;(4)分层卡方结果显示,精神奖励情境下,六岁组儿童无论有无作出承诺,作弊行为不存在差异,六岁儿童开始关注精神奖励。研究二进一步考察了心理理论水平和抑制控制水平对学前儿童作弊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5-6岁儿童在心理理论和抑制控制水平存在年龄差异,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心理理论和抑制控制能力水平显著提高;一级心理理论与作弊行为无相关关系,二级心理理论与作弊行为存在负相关关系;抑制控制与作弊行为无相关关系。研究三在研究一和研究二的基础上开展,探究5-6岁儿童作弊行为发生的内外影响因素。分别将外部因素(奖励类型和有无承诺)和内部因素(各级心理理论和抑制控制)进行了Logistic回归,结果发现,承诺和二级心理理论显著预测了儿童的作弊行为。将年龄作为自变量、作弊行为作为因变量使用Boostrap法进行了中介效应检验,中介模型显示,二级心理理论完全中介了年龄对作弊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具备二级心理理论水平的儿童作弊行为显著减少。整个研究表明,5-6岁的学前儿童的作弊行为受到了内外因素的影响,从外部因素来看,儿童在不同奖励类型中的作弊行为没有差异;而不同承诺条件下,学前儿童的作弊行为存在显著差异。抑制控制和一级心理理论与学前儿童的作弊行为无关,二级心理理论与儿童的作弊行为呈负相关关系,二级心理理论可以显著预测儿童的作弊行为。综合考虑作弊行为的内外因素发现,二级心理理论完全中介了年龄对作弊行为的作用,即随着年龄的增长,二级心理理论水平越高的儿童,作弊的可能性越小。根据上述结果,为提升5-6岁学前儿童的规则意识提供有力的实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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