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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民办高等教育已发展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为社会培养高层次人才、实现我国的教育现代化等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本文以为今后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发展提供一定参考为研究目的,重点梳理了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开放深化时期、进入新时代前后这四个阶段,简要而全面地概述中国共产党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历史演变的主要线索、主要过程、主要内容及其成效,并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提出若干解决建议。我国的私立教育渊源流长,有着漫长的古代发展历史。进入近代以后,由外国传教士创办、经营的教会大学,和由国人中的教育先驱者所创办的自办大学,成为近代中国私立大学的两大分支来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解放战争末期党接管城市时,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各城市中的私立大学问题时采取了“维持现状、保证教学秩序、停授反动政治课、逐步改造”的过渡性方针。这可以看作是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早期起源。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私立大学实施“保护维持,加强领导,逐步改造”的政策,将私立高校纳入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之中。但在1952年,党对全国高等学校进行大规模的“院系调整”,致使以后的20多年中,私立大学暂时从我国高等教育中消失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党和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态度亦日益松动,采取了谨慎支持的态度。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以后,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党和政府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亦不断调整。特别是我国第一部民办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更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日益成熟的重要体现。进入新时代的前后十年间,党和政府继续创新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不断对已有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加以完善和丰富,不断的促进新时代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科学的发展。在审视当下的民办高等教育现状及有关管理制度后,可以看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党和国家仍须持续强化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多元化增筹民办高等教育经费、推动民办高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完善对其的分类管理,以完善和补充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