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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是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也是国家和社会真正关注的大事件。然而,在这些问题当中,出生是位于第一位的,养老位于其后,由此可想其地位的重要性。生育行为从表面上看仅仅是一个家庭的私事,单纯是一个家庭后代的延续。其实不然,从社会层面上来分析,生育行为是人类的繁衍行为,国家和社会要长足持续的发展和繁荣下去,生育行为是必不可少的。生育保险作为保障女性权益的一项制度,受到世界各个国家的关注与重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也呈现城乡二元化的趋势。目前,我国已经针对城镇企业职工建立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而且还在7个城市试点城镇居民生育保险。但是,在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地区,我国却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产生的大部分费用还需要自付,这对于收入微薄的农村居民来说,经济负担是非常沉重的,而且对于广大的农村妇女同胞是极其不公平的。因此,国家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居民的生育问题,通过建立农村居民生育保险的形式,给予农村妇女公平的生育待遇。笔者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农村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进行研究,并基于城乡一体化视角提出建立农村生育保险的初步设想。本文首先介绍有关农村生育保险的理论和相关的概念,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人口再生产理论、生育行为的成本效用理论、公平与效用原则和市场失灵理论等方面。其次,在回顾我国农村生育保障制度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农村生育保障制度进行现状分析,发现我国农村生育保障制度存在保障水平较低且保障不全面、保障体系零散而不系统和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从而说明农村生育保险的建立存在现实需求。然后,从社会平等、农村妇女对经济的贡献、提升人力资本、分散生育风险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角度对建立农村生育保险进行必要性分析,同时从政府财力支持和农民保险意识增强等方面进行建立农村生育保险的可行性分析。最后,从覆盖范围、资金的来源、待遇支付标准、基金管理、基金支付等5个方面来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和农村生育保障进行对比分析,进而总结一些可供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借鉴的相关经验,然后在此基础上,基于城乡一体化视角,提出构建我国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本文基于城乡一体化视角,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农村居民生育保险的基本框架,(1)保障对象范围:具有农村籍户口、且未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农村育龄妇女;(2)基金筹集模式:采取政府财政补助筹集资金,建立农村居民生育保险专项基金;(3)待遇支付标准:考虑到农村居民收入不高的特点,应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4)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各经办机构和管理机构需要加强监督。另外,本文认为还应该做好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协调机制和农村生育保险与新农合的协调机制等相关的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