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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号称“天府之国”,农业的发展和兴衰与四川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而“三农问题”所涉及到的农民、农村、农业也成为了新农村建设中所关注的重点内容。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引起了川南地区经济社会各个层面的变化。在基层民主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就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推行了以民主选举为前提的村民自治。这也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不仅保障了中国最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的政治和经济文化的整体进步,同时也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地区呈现出一个全新的面貌。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最普遍的实践。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启动阀,已成为政治学、社会学等交叉学科的研究重点。学者们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得到了多视角的学术成果,并对如何发展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进行了探究,在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是在目前中国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农村民主选举这一新兴制度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各地的民主选举发展还不平衡,制度本身还不完善,法律上还存在漏洞。本文在行政管理学理论的基础上,以宜宾县柏溪镇集体村民主选举为例,探讨了集体村民主选举取得的成绩,同时发现了其在实践和制度层面的问题,探析了问题根源。笔者从川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完善该地区民主选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