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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分支,物业管理在我国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是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流通的自然延续,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和房屋商品化的必然结果。物业管理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很短,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足之处,特别是在理论研究方面显得尤为突出。这主要表现在:物业管理理论研究还处于局部“战术”研究阶段,还没有从总体“战略”的高度,即从“双赢”角度研究问题; 物业管理理论研究还处于由感性认知世界进入到理性认知世界的起步阶段,即“认识论”的初级阶段,缺乏成熟的、能够有效地指导实践的理论,即“认识论”的高级阶段,因此需要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来填补这个空白。本论文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经济效益,构成了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硬性价值,一个是非经济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顾客心理效益),构成了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软性价值。由于经济效益(或硬性价值)具有定量性质,非经济效益(或软性价值)具有定性性质,因此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是一个灰色值。本论文还认为,对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等式的研究,不应该将物业管理企业和顾客分开进行,而是应该充分考虑两者对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的共同作用,完整地得到包括两者在内的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等式。本论文在充分地考虑到物业管理企业同顾客的相互关系后,给出了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等式的表达式。通过对供应链管理思想的有效借鉴和对比,本论文创造性地构建了“基于供应链管理思想的物业管理服务链”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模型,并将物业管理服务链表述为:物业管理服务链是从顾客需求出发,围绕物业管理核心企业,通过对服务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实行有效的控制,将顾客价值管理、服务流程管理、服务能力管理进行紧密集成,实现为顾客定制的物业管理服务产品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顾客心理效益”的价值最大化,并将其送到顾客手中的一个完整的功能网链结构模式。另外,本论文利用灰色系统理论对物业管理服务产品价值进行了评估与决策,利用层次分析法对物业管理服务链进行了总体层次分析,所得结果完全一致。这说明了物业管理服务链管理系统具有充分的准确性和一定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