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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影视作品在提升中国软实力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外国影视作品传入国内,同时也越来越多的影视作品走出国门。但是大多数走出国门的影视作品并没有引起极大的影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翻译问题。而影视作品翻译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了外国观众不能很好地理解作品并欣赏中国文化。所以为了更好地传播影视文化,影视字幕翻译是我们值得关注的一点。本篇文章主要借助于翻译伦理中的切斯特曼的翻译伦理模式来解读影视作品《甄嬛传》中的英文字幕翻译。 翻译活动不仅仅涉及到源语以及原作者还涉及到译文发起人,读者和译者自身,所以在翻译活动中,就不得不考虑参与主体的意图。一旦有了意图就需要有伦理道德的存在。因此复杂的翻译活动翻译伦理的存在就显得非常重要。翻译活动需要伦理规范来指导译者协调处理各种主体的意图以及衡量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而译出好的译文。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法国翻译理论家安托尼·贝尔曼最先提出了翻译伦理。后来就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翻译伦理。其中就包括劳伦斯·韦努蒂和安东尼·皮姆,他们就关于翻译伦理这一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后来安德鲁·切斯特曼把翻译伦理分为:再现伦理、服务伦理、交际伦理和规范伦理,以及后来补充的承诺伦理。 本文借助于切斯特曼的翻译伦理模式,对热门影视作品《甄嬛传》进行剖析。在总结影视作品翻译的特点之上对《甄嬛传》的英文字幕做了仔细的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在《甄嬛传》的字幕翻译过程中,译者主要依据服务伦理与规范伦理。例如字幕中习语以及某些具有文化特色的词语,译者为了满足委托人与读者的期待就会依据服务伦理采用替换,省略,增添等意译的翻译方法去简化源语。其原因主要是受《甄嬛传》自身语言特点,委托人的意愿以及读者期待的影响,译者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选择恰当的伦理翻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