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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2003年发布的年度《营商环境报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年度报告通过对各经济体的营商法规及其执行情况的评估,提醒决策者们注意私营企业建立、运营和发展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与以往投资环境报告不同,《营商环境报告》将营商环境等同于私营企业生存的微观法治环境。国内最早将营商环境与法治环境衔接的是广东省,在2012年9月,颁布了《广东省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4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上海)自贸区管理办法》,地方首次对营商环境法治化立法。本论文在已有科研成果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发达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展开论述,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系统阐述本人的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概括性地介绍了论文整体的研究主要内容以及在目前各学术界的研究现状,论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分别介绍“一带一路”、图们江区域与营商环境法治相关的基本概念。总结“一带一路”的内涵、提出背景以及发展现状相关理论。通过营商环境法治相关学者的提出的理论做出概括性概念总结,对图们江区域的发展现状以及图们江区域的界定的分析,提出本论文对图们江区域的地理位置界定。第三章介绍了国内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借鉴。分别从新西兰、新加坡、中国香港的相对营商环境建设发达地区的分析,对图们江区域营商环境发展以及营商环境法治建设提供经验与相关理论基础支持。第四章主要概括图们江区域营商环境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从立法缺失、图们江区域税收法治建设不完善、区域各国合作机制缺失、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四个方面为制约加快图们江区域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步伐。第五章针对上述问题分别给予相关理论完善建议,构建图们江区域法律体系,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促进区域各国之间合作;加快法律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