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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的资本市场建立以来,财务舞弊事件屡见不鲜,从2019年证监会加大处罚力度,到2020年新证券法的颁布,都表明了中国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步发展的决心。而近期发生的新绿股份财务舞弊案件,是新三板市场具有时效性和典型性的财务舞弊案,希望可以由此对如何防范新三板企业财务舞弊行为作出分析和思考。对于财务舞弊的研究,国内外学者都给与了很多的讨论,但是基于风险因子理论对企业财务舞弊动因进行分析的相对较少,并且新三板市场是我国特有的市场类型,利用该理论对新三板市场进行分析的也比较少;另外,在文献综述中发现,舞弊三角理论还是舞弊动因分析的主要手段,但是其缺乏对于舞弊外部动因的分析;最后,新三板市场是有其特殊性的,其他文献缺乏对于新三板特点的考量。所以,本文以风险因子理论为基础,以新三板典型财务舞弊案例新绿股份为研究对象,来进一步拓展对于财务舞弊的分析研究。本文是以新三板企业新绿股份的财务舞弊案例为研究样本,以风险因子理论为理论基础,在进行舞弊手段、动因分析后,提出相应的财务舞弊的治理建议。新绿股份财务舞弊的动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管理层道德品质低下;(2)公司的经营业绩差与巨大的融资需求之间产生矛盾,由此产生了很大的舞弊动机;(3)新绿股份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新三板市场制度不健全,进一步给与了企业财务舞弊的机会;(4)企业内部串通舞弊,外部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降低了企业财务舞弊被暴露的可能性;(5)监管机构的处罚力度远低于其舞弊所获得的收益。五因素的共同作用最终促成了财务舞弊的发生。根据前文对于舞弊动因的分析,提出防范新三板公司财务舞弊的建议。从风险因子理论五方面分别提出建议:企业应该加强高管及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建设;政府及监管机构可以从扩宽融资渠道、完善对赌协议的规则设置两方面入手,以遏制企业舞弊动机的发生;为减少新三板市场的舞弊机会,企业方面可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监管机构方面可以完善新三板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舞弊暴露的可能性主要从内外部监督入手,企业内部建立内审部门或内部审计委员会,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等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外部通过加强注册会计师和主办券商的执业质量以加强对企业舞弊的识别;最后监管机构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以对企业形成威慑力,以此减少舞弊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