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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竞争不断加剧,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越来越多的商家注意到姓名所隐含的巨大商业价值,利用知名人物的姓名注册商标,这样可以缩短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认知时间,提高公众的认可度,使经营者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尽快树立优势地位,但是这却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姓名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利益的追求下,姓名商标被抢注的案例频频出现,这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现象,这也是一个法律问题。从前些年的“林书豪”案到现在引起广泛关注的“乔丹”商标案,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状况愈演愈烈,冲突的发生既影响了权利人的利益,更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面对这种现象,为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确实有必要对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结合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概念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姓名权和商标权的冲突问题进行了大量地研究学习并针对我国现阶段面对此问题的困境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本文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的案例入手,同时介绍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及由此引发的讨论。第二部分,该部分主要介绍姓名商标的基本概述,对姓名商标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进行了详尽描述,同时也表述了姓名权与商标权的关系。第三部分,主要是论述了“乔丹”案折射出的一些相关问题,笔者介绍了姓名权与商标权发生冲突的原因以及不同的表现形式,并且对规制姓名商标的重要性做了论述。第四部分,论述了我国目前有哪些具体法律法规对姓名商标抢注问题进行规定,并论述了美国、英国、德国对此问题的解决机制。第五部分,主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姓名权和商标权权利冲突解决机制的具体建议,并建议引进形象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