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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信息技术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单个企业间的竞争逐渐升级为供应链间的竞争。供应链及节点企业只有加强创新动力与力度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竞争中立足。然而,创新信息关系到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创新信息披露过程中企业往往存在谎报行为。供应链成员不同的谎报决策会对利益相关者产生不同的影响,探究其谎报动机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决策从而提升自身收益,提高供应链的内部协调度和整体效率。因此,创新信息不对称下对供应链成员的谎报决策及其协调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际意义。供应链创新环境下,制造商对供应商提供创新补偿时,构建以供应商和制造商分别为主导的供应链收益模型,采用理论分析与数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利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博弈论、供应链契约等相关理论,研究供应商谎报创新信息的行为,并详细分析供应商采取不同谎报策略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及其协调机制,为今后激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真实有效地披露创新信息,实现供应链协调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首先,结合创新补偿因素,基于创新信息不对称条件运用Stackelberg博弈理论和供应链相关理论建立单供应商单制造商的二级供应链收益模型,分别讨论了供应商谎报因子与创新补偿、产品价格敏感系数和技术差异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谎报因子对供应链参与者的利益以及供应链整体利益的影响。其次,在前文基础上进行拓展,构建了含有Bertrand竞争的两供应商和单制造商的Stackelberg模型。分别在供应商及制造商占优时探讨了两供应商的博弈结果及其对供应链效率的影响,分析了竞争系数与谎报因子的关系及创新补偿与两供应商谎报策略的相互关系;比较了两供应商采取不同信息披露策略组合时的最优谎报因子及供应链各成员的收益情况,并采用数值仿真进一步说明结论的正确性。最后,在创新信息不对称下,针对制造商处于主导地位时一对一及二对一模式下供应商的谎报行为对供应链造成的不良影响,基于制造商的创新补偿政策,分别使用改进的收益共享契约及传统的收益共享契约进行协调,促使供应商实报创新信息,使供应链达到完美协调状态,并运用数值仿真法对改进的RS-OL契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但由于本文只考虑了单周期供应链成员的谎报决策,从长远来看,供应链企业的谎报行为会损害自身及其他成员的利益。另外针对二对一模式下两供应商的谎报行为只采用单一的收益共享契约进行协调,未考虑供应链创新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因此本研究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