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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资本联手技术为大众生产文学商品的状况,我们有必要从多个角度重新检验文学的价值,这是为了确保文学为人而存在。消费文化作为文化再生产模式包含了影响当今商品文学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因而可着眼于网络文学类型化这一典型的消费文化现象,来思考文学价值在当下社会背景中的变动。在考察具体现象时,应采用历时研究与共时研究结合的方式。通过追踪网络文学类型化的历程,可发现网络文学作为一种高度依赖物质技术的文化形态,必然会走上消费文化的发展道路,而消费文化不仅让网络类型文学成为网络文学的主流,还以其动态规律影响着网络文学的价值变动。正是以类型化为中介,消费文化使中国网络文学的生产消费模式呈现出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复合的特征,由此文学价值面临着同质化与时尚化等问题。在共时研究下,就内部研究而言,网络类型文学的价值取向可被描述为“爽价值”,这一价值取向有三个维度:从文本的类型划分看,爽价值是商业体制下遵循市场细分的结果;从其题材与叙事上可知,爽价值服务于当代大众普遍欲望的实现;从其独有的设定考察,爽价值的想象逻辑来自新媒介带来的超真实观念。这三个维度正对应于消费文化的三大要素,因此可以说,爽价值是网络文学受到消费文化影响的表征。而爽价值引起的争议,反映了消费文化内部经济与文化两大核心的矛盾,以及各种文化力量间的分歧。事实上,爽价值一方面在本真性、创造性与启蒙性上对传统文学价值有着继承,另一方面在商业与技术的加持下表现出文学价值的新形态。共时分析同样应被用于文本外部环境的考察,爽价值的形成必须在商业体制、参与主体与媒介技术三者的关系中才能被理解,也就是说在消费文化中已形成了造就特定文学价值的机制。作为复杂的系统,消费文化是文学价值的角力场:首先,消费文化内部文学价值的再生产伴随商业价值的再生产,两者间的冲突决定了它在创造文学价值与实现商业价值间滑动;其次,商业体制、参与主体、媒介技术这三大要素既致力于按照各自的方式影响文学价值,又相互借力与助推,由此不断变化着彼此间的力量对比与组合关系,使得文学的价值取向存在多样而变动不居的面貌。从网络文学类型化现象反思消费文化影响文学价值的过程、表现与机制,得到的启发为,我们既要对文化资本保持警惕,勇于指出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文化生产消费模式,防止文艺沦为资本的奴隶而丧失其为人存在的价值基础;也要打破文化自律与精英主义的关联,走出象牙塔,平等地加入大众的文学运动,用批评实践与理论工作支持大众文化的发展;而为了人类价值的真正彰显,我们还要有理想的情怀,去追求一种消费文化不复存在的社会,对此,我们应以育人为途径,进行具有美育精神的文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