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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是被许多国家采用的用于吸引外资的重要方式,中国也将其纳入了税收制度体系,自20世纪80年代初实施对外开放起,就对外商投资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并且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该文就如何看待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中作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力求对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做出客观的评价,以推动其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涉外税收优惠制度在吸引外资、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现行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建立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很多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例如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强调地域性导向造成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产业导向不明未能有效地引导外资流向急需发展的瓶颈产业;导致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一,削弱了内资企业竞争力;对国内投资"挤出",降低效率等.税收优惠的作用在于通过税收利益的让与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但是影响外商直接投资(FDI)流动的诸多因素中,税收优惠政策并非决定因素,况且优惠的激励作用要受投资国税制、引资竞争国税制的影响,税收饶让制度的实施也具有制约作用.顺应国际发展趋势,在WTO原则的指导下,在涉外税收负担上采用平等原则,实行国民待遇是我们设计涉外税收制度的终极目标.目前而言,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该国经济状况和投资环境在多种税收激励方式间进行选择和合理组合,对现行外资优惠措施进行适当调整,使其保持合理的度,既能保证对外国投资者有足够的吸引力,又要力争制度变革的成本最小.大力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在鼓励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充分利用WTO规则中的例外条款、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优惠措施,充分发挥税收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升级,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