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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的股市发生了一场巨大的波动,在这场股市的巨大波动中,场外配资业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股市的断崖式下跌。股市的场外配资业务是近年来产生的,而且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现象。论文所研究的股市场外配资这个概念是狭义的,场外配资指从事配资业务的公司企业,结合现代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利用证券交易渠道等方面的因素,形成了"证券账户+交易分仓系统+配资公司+投资者"的场外配资模式。场外配资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市的混乱,在对场外配资业务的利弊进行分析后,吸取场外配资业务造成股市大幅震荡的经验教训。在股市发展的过程中,有必要加强对场外配资业务的法律规制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促进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介绍了股市场外配资法律界定。首先是分析了股市场外配资行为的法律内涵,股市场外配资是指在没有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之下,为证券交易提供金融服务,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从事为股票或者期货提供资金借贷的服务行为。其次介绍了场外配资活动法律属性,指出三种不同的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委托法律关系以及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去处理,现在的主流观点认为,股市场外配资业务是一种民间借贷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也是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去处理的。第二部分,指出了我国股市场外配资的主要问题。首先对我国场外配资产生及发展的路径进行了描述,并对股市场外配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文提出法律建议奠定基础,最后搜集整理了我国在过去一段时期,特别是在股灾时期清理股市场外配资的实践措施。第三部分,对我国清理股市场外配资的实践进行了概括性的描述,并对清理配资的实践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为下文提出有关的法律对策提供借鉴。第四部分,通过对场外配资行为进行法律界定,结合国外证券领域的先进经验,依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场外配资的特点,针对于我国的场外配资行为,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建议。进一步明确禁止证券经营主体从事场外配资行为,强化风险监督,建立股市场外配资的预警与监管机制。另外,在法律救济方面,提出了构建场外配资证据搜集机制的建议。为我国的场外配资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制约,使其能够良性发展,助力于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