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实地商品服务的交换,而更多的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向线上交易发展。商品服务的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建立多种多样的消费平台,使得消费者随地随时就能通过网络进行支付消费。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渐成熟,互联网使用率的逐步普及,使得通过网络进行消费的消费者逐渐增多,随之带来的在消费交易中发生的问题也开始多样化。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逐渐盛行,消费者的交易方式、交易模式和交易理念发生了很大改变,应该怎样保护互联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政府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本文主要从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行模式出发,借用公共政策分析中的政策监控、皮科克公共选择理论和梅特卡夫定律,对当前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门。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是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概念及理论的解读与分析,主要是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概念的界定和借用相关理论基础的简单介绍;第三部分是对全国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以太原市为例进行举例分析。第四部分主要是分析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是,通过对国外以及国内其他省市优秀做法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借鉴,并结合政策监控、皮科克公共选择理论和梅特卡夫定律理论知识,提出改进太原市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对策,切实做好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法等资料搜集的方法,并利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结合太原市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比较分析法、个案研究法、演绎归纳方法。在调研丰富的资料基础上,通过对消费者投诉案例分析,比较国内外及国内其他省市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做法,在互联网环境下,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有利条件,创新性地提出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的建议和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