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平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就业是民生之本。保证就业过程中的公平有利于消除就业歧视现象、有利于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如何保障就业过程的公平问题也就成了每个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历年来各国政府也制定并实施了多种手段,如教育手段、经济手段、制度手段、法律手段等。在这这诸多手段中,法律手段以其独有的特征及保障效果成为现代社会中对公平就业权进行保障的最主要方式。除引言外,论文分五大部分对就业歧视的法律问题加以阐述。
第一部分围绕公平就业和法律保障概念的基础理论加以论述,主要包括对公平就业定义的界定的解释,保障公平就业意义的分析。
第二部分主要说明我国社会中公平就业权遭受侵犯的典型表现。就业机会不均等、就业过程不公平以及就业解雇不公平是目前我国存在较为典型的侵犯公平就业权的现象。
第三部分总结分析我国在公平就业法律保障制度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以及尚且存在的不足,分别指出我国在立法、执法以及司法存在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公平就业法律保障立法上也有不小的进步,但也存在诸多缺陷,表现为缺乏促进公平就业的专门法律、对公平就业概念的界定不明确、对公平就业关系的适用主体涵盖不全面、缺乏保障公平就业的专门执法机构、法律规定原则性强难以执法、难以追究侵权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救济途径不完善等。
第四部分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和组织在公平就业法律保障制度方面的先进的经验,试图找出我国与其的差距。国际劳工组织、美国、英国、加拿大在保障公平就业的法律制度上都各有特色。
第五部分在分析我国公平就业法律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基础上,指出完善我国公平就业法律保障制度的具体途径,即完善我国宪政体制、构建公平就业法律保障体系、设立独立的执法机构并完善相应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