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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至此,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被正式提上日程。该产业的长远发展对我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首先对相关理论及国内外产业发展情况做简要介绍。其次,分析吉林省金融支持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之间的主要问题。再次,提出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探索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金融支持体系。最后通过对该体系的设计与适当变化,提出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策略。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大部分,共六章。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自美国因次级贷款爆发经济危机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危机迅速在全球蔓延开来。各国都在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在2010年做出了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高新科技为背景,在未来将会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发展这一产业势在必行。接着,给出了在此方面的相关研究现状综述,并且介绍了一些国外在金融支持方面的经验。最后指出了本文的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相关理论叙述(第二章),给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概念、产业划分和特点。描述了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业态演进过程。在这一部分中,本文阐述了金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的作用机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金融支持体系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包括第三、四、五章。在第三章中,本文对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状做出分析,论述了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金融支持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及吉林省该产业在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分析。在第四章中,本文首先提出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其次尝试建立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金融支持体系。通过对目前现有主要支持手段(即财税,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民间资本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创新,来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在4.2.4一节中,突出强调民间资本对新兴产业的推动作用。本文通过设计一种金融产品,尝试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间资本链接在一起。这一产品保证了资金使用双方对风险、利益的要求,并且使政府部门也能通过这种金融产品获得一定的收入。在第五章中,本文主要论述了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策略。例如,应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合理的进行金融创新,开发出专门针对这一产业发展的金融工具。在贷款的模式上,积极探索新的模式。在债券市场上,适当放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的门槛等。本文的第四部分是结论部分,即第六章。在第六章中,本文认为尽快建立并完善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金融支持体系,对于该产业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但从长远看,仅仅是在金融方面提供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这一产业的发展壮大还需要人才、相关产业政策等一系列要素支持。最后提出了本文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