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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是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和森林工业基地,曾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但是林区的经济体制转变未能跟得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导致林区经济发展滞后,出现了职工生活困难等贫困问题。自2000年国家正式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开始禁伐天然林、减伐商品林,直接结果是木材产量骤减、林业相关经济收入下降,继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职工收入减少、下岗职工失去收入来源、职工福利难以落实、社会保障匮乏等,这些问题进一步加重了林区职工的贫困。有贫困就需要救助。林区职工的贫困问题已经引起林区政府的关注,并且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社会救助政策。但是这些政策效果如何、是否能满足职工的救助需求、还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救助力度,这些都需要通过研究进行判定。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国有林区职工社会救助水平的评价研究,来确定影响林区社会救助水平的主要因素,继而提出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最终达到促进林区职工民生建设、实现林区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首先,本文通过归纳总结目前国内外对社会救助的研究成果,对现有的研究理论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为后续的救助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然后,本文描述了目前黑龙江省国有林区职工的社会救助现状,从定性分析的角度阐述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职工社会救助的实际情况。继而,本文构建了黑龙江省国有林区职工社会救助水平评价体系,设定了社会救助总体水平、基础救助、配套救助、补充救助四个层次共16个指标。通过灰色模糊综合评价法将国有林区职工社会救助水平与黑龙江省和全国社会救助平均水平进行打分比较,通过主成分回归分析法确定影响社会救助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提高林区社会救助水平提供改进方向。最后,通过参考前文中的水平评价结果,总结出提高林区职工社会救助水平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