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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格斗类项目是现代竞技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奥运会中的金牌大户。散打运动兼有这类项目的共同特征。如何提高这类项目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尤其是如何通过评价优秀运动员竞技能力中对运动员竞技水平起决定性作用的子竞技能力的水平,来发现运动员在训练中的优势与薄弱环节,是训练实践中普遍关心的课题。本研究在理论分析、调查访问、实验测试以及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如下一些主要结论:1、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是指在运动员整体竞技能力中对运动员竞技水平起决定性作用的子竞技能力。它是基于运动员竞技能力主导因素与运动训练的实际需要相结合而提出的,比较形象直观地突出了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核心要素,有利于人们从思想上解除项目归属的束缚,便于人们从专项竞技特点和竞技规律的实际出发来安排运动训练。2、徒手格斗项目运动员的核心竞技能力是其体能和技能,二者在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的位置几乎同等重要,对运动员的竞技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3、体能是指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身体运动能力,由运动员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运动素质构成。在训练和比赛中,体能外显的部分是运动员的身体形态和运动素质,但以运动素质为主,身体机能则内隐于其中。4、技能是行为者为完成一定的任务(目标)运用专门的知识和经验的能力。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通常分为认知技能和运动技能两类。而运动技能(动作技能)是指运动员在训练和竞赛中,为达成一定的目的,运用和完成一定技术动作的能力。徒手格斗类项目所需的运动技能通常是分立的、开式的、运动性技能。5、本研究得到的由4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及其代表性(三级)指标和指标权重,以及相应的评价标准构成的我国优秀男子散打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评价体系,经逻辑分析和定量化检验,具有较高的有效性,为散打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发展水平的评价以及训练监控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该评价体系建立的理论、方法和步骤,也为其它徒手格斗类项目优秀运动员核心竞技能力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参考。6、对运动员技能的定量化评价是无法穷尽的,在实践中应抓住技能的主要特征进行定量化评价。今后在对徒手格斗类项目运动员技能进行定量化评价时,应加强运动员时空感知能力的研究,尤其是预测与判断能力的研究,以及摔法技能的定量化评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