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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贸易组织中,非歧视贸易模式、逐步降低关税以及消除阻碍贸易流动的非关税壁垒被认为是发展多边贸易体系的最佳途径。但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存在两个重要例外:数以百计且在持续增加的区域贸易协议,以及GATT和WTO中各种协议与文件授权发达成员对发展中成员给予的优惠待遇。普遍优惠制就是这些合法优惠待遇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其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享受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之重要法律基础。然而WTO成员所实施的普惠制政策在适用过程中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普惠制难以达到最初制度设计的目标。本文将对WTO框架下普惠制适用问题的内在原因进行探究,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把握普惠制未来的发展走向,为WTO的相关改革和我国的应对之策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普惠制的概述,主要界定普惠制的含义,阐述其起源及历史发展,并分析其在WTO框架下和特殊与差别待遇之间的联系。为WTO框架下普惠制适用问题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WTO框架下普惠制适用的具体实践进行梳理,包括WTO相关协议对普惠制的原则性体现和授权内容,以及WTO部分给惠成员的普惠制政策。以此明晰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在政策中所体现出来其对普惠制价值追求的理解,以及具体的方案设计。第三部分为普惠制适用中的差别待遇问题研究。该“差别待遇”与WTO“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差别待遇”含义不同,指的是WTO发达成员在向发展中成员提供优惠待遇时通过设立某些标准导致对发展中成员的歧视。该部分主要通过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的印度与欧共体关税优惠案对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并认为欧共体在关税优惠上向印度与巴基斯坦提供的“差别待遇”不会得到WTO的认可。第四部分为普惠制适用中的“毕业”问题。该部分探讨了普惠制中“毕业”的具体含义以及主要发达国家普惠制政策中的具体“毕业”机制,并分析了该机制在理论上存在的缺陷以及所引起的争议。除非WTO发展中成员以及发达成员能够在未来就惠制适用中的“毕业”题重新达成一致,否则该问题的争议短时间内难以平息。第五部分为普惠制适用中发展中国家的认定问题。由于普惠制的核心在于通过关税优惠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贸易便利以取代贸易援助促进其经济发展,则在普惠制适用中,WTO、给惠成员和受惠成员对发展中国家认定的分歧会影响到普惠制的理论基础。该部分阐释了部分国际组织对成员的分类标准以及WTO发展中成员的认定实践,并对WTO成员关于发展中成员认定标准的最新分歧进行了解析。第六部分为WTO框架下普惠制规则未来发展方向及建议。在新的国际贸易环境下,普惠制的适用也发生了变化,该部分通过对普惠制适用的新形势进行分析,认为普惠制适用问题的背后是WTO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博弈,并为WTO的改革和中国的应对之策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