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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致力于对直言命题推理中的存在预设问题的分析。直言命题推理中的存在预设问题,体现出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明显差异。传统逻辑在处理四种直言命题的对当关系推理、判断变形推理以及直言三段论推理时,假定命题的主项和谓项所指称的类非空,即假定命题中的词项所指称的对象存在,存在预设是传统逻辑学家在对待直言命题推理时所默认的前提。现代逻辑因为引入逻辑量词得以对直言命题的形式结构进行更准确的刻画,由此可以清楚区分命题的存在含义与命题使用者在推理中使用的存在预设。本文主要的工作和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本文针对国内外学界关于存在含义与存在预设问题发生的诸多误视与混淆,着力澄清了直言命题的存在含义与存在预设这两个关键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分辨二者的语义和语用层面。本文认为,存在含义是由命题形式所决定的命题的逻辑含义,它直接反映的是形式逻辑中的命题表达式与其意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存在预设是命题使用者所附加给命题的语用含义,它实质上是一个主体相关的逻辑语用学概念,二者具有不同的性质。(2)本文通过对差等关系推理、反对关系推理、下反对关系推理、限制换位推理、限制换质位推理以及九个直言三段论弱式推理的考察及演绎证明表明:全称命题没有存在含义,特称命题具有存在含义,在直言命题推理过程中,当涉及从全称命题推导相应的特称命题时,为保证推理的有效性,需要引入适当的存在预设;除此之外的直言命题推理形式都不需要引入存在预设。(3)本文通过对存在含义与存在预设的区分,澄清以往学界有关存在预设的学术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因为缺乏对语义学概念与语用学概念的清晰分辨,在以往学界关于直言命题推理的学术思想中,误将命题的存在含义同命题使用者所附加给命题的存在预设相混淆,本文对此提出了解决方案。(4)本文对逻辑学基础教学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逻辑教材中关于存在预设的处理所存在的问题。众多逻辑学导论教材在涉及直言命题推理的存在预设问题时,误将命题使用者附加给命题的存在预设当做命题本身的存在含义,导致出现各种不当解释以及理论不一致的情况,本文对此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