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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是当代公认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本文探讨其形式语用学思想,主要梳理论证了语用意义在该新语用学中的基础性作用,阐扬了形式语用学的哲学旨趣、意义与局限。哈贝马斯从实践角度出发,立足语用意义建构了形式语用学。如果说“语用学”指出了其所归属的思想传统,那么“形式”则标识了其理论独创性。意义是传统语用学的核心,而该新语用学也是以新意义理论——语用意义为基础而建构的。他揭示言语行为关键不在于表明交往活动的交互性,旨在建构人际关系,认为意义不取决于语言的语法规则系统,而决定于其语用规则所构成的一般情境,依托未主题化的生活世界,存在于交往参与者的直觉性规则意识之中。在交往实践中,主题化后的生活世界背景知识通过具体言语行为表现为:命题的意义、言说者意向的意义以及建构人际关系的意义,它们分别指向言语行为的三种有效性要求:真实性要求、真诚性要求和正当性要求。当我们适切言语行为所需的有效性要求,就能够理解语言意义,促成共识。一言以蔽之,形式语用学是从实践角度出发,通过分析言语行为,基于语用意义,研究以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建构合理人际关系)为旨趣的交往参与者的交往资质,从而确立并重建交往行为一般前提的语言哲学思想。本文从四个维度分析了形式语用学的哲学旨趣。作为一种新语用学,形式语用学对语用学的再发展,是对先验与经验语用学的综合与融通;形式语用学对主体性哲学的扬弃,建构了基于主体间性的语言哲学;形式语用学对“理性”的再审视,开出了理性的交往之维;形式语用学对意义理论的再建构,创制了依凭生活世界的语用意义思想。形式语用学既为交往行为理论确立了一般规范前提,又为对话伦理学奠基了语用学基础,还为社会发展贡献了现实价值。不过,一如任何理论概皆囿于理论规设者的有限视域而难祛自身的思想片面性那样,形式语用学亦复如是。哈贝马斯虽然认同马克思批判理论中实践的重要地位,也力求从实践出发重构语用学,但是他的语用学,较之于经验与先验语用学在某些方面并无二致,三者皆从纯粹理性出发,既脱离实践,又无视社会存在的制约,以致形式语用学难褪乌托邦之色彩。此外,哈贝马斯无视生活世界与交往行为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形式语用学难脱抽象与静态之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