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自从实施以来,帮助众多贫困学生完成了学业,缓解了高校的经费压力。但是,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由于学生的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银行面临巨大的信贷风险,不得不采取谨慎惜贷的态度,这严重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供给,使学生的贷款需求跟放贷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因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不但关系着社会公平的实现,还关系着贫困学生受教育权的保障。要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就必须对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进行反思。首先,在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关系中,出现了各主体权利义务失衡的状态。这样会挫伤各主体的积极性,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在具体的实施程序方面,贷款规则的设定不完善,增加了学生的还贷压力。学生的还贷压力最终转化成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造成了学生不堪重负,银行无力承受的局面。最后,现阶段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仍存在疏漏。国家助学贷款的配套立法不到位,个人信用法律体系不健全,这些都是风险防范机制的隐患。这些隐患导致商业银行承担着很多风险,并且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即银行风险越大,越谨慎发放贷款,贷款的供应愈发短缺。针对国家助学贷款所面临的困境,首先,我们必须重新厘定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重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体系。只有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明晰,才能够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实现国家助学贷款的充分供给。再次,在贷款规则的设计上,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重新设计出兼顾学生利益和银行风险控制的措施。最后,我们需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出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法律和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双管齐下,尽量将风险防患于未然。只有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得到充分完善,才能有效解决困难学生的求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