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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不断扩容,政府对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越来越重视,为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扶持早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各地方政府相继推出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参与创业投资,可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促进创业投资产业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从2006年开始,在相关政策法规的推动下,我国政府引导基金每年在数量和资金规模上都形成了双增的态势。由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财政出资设立的,与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的逐利性存在很大的不同,其投资的目的在于实现政策目标;且作为一种特殊的母基金,对创业投资的整个运作过程仅仅是作为出资人及监管者,而对子基金日常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不做干涉。这就使得政府与资金管理部门、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家之间存在着典型的三重委托代理关系,其面临的风险也显得更加复杂。首先,实际运作中,在信息不对称下,政府引导基金由于不能掌握有关合作机构和创业项目的全部信息而面临由不同代理人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委托代理风险。其次,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拥有分配引导资本的决定权,而我国的创业投资机构和中小科技型创业企业数量众多却是不争的事实,在资源稀缺情况下,为了能够获得引导基金的支持,他们会向政府官员寻租,这是影响财政资金高效运作的另一大风险因素。还有,引导基金同样面临子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政策冲突风险、退出风险及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等。研究政府引导基金的风险管理,就得先对以上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现有的和新设立的引导基金如何有效地对这些风险实施管理,使各地的财政资金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支持当地的创业行业发展,是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内容。所以,文中从政府角度出发,就其对不同层次代理人引发的风险采取的管理对策结合实际中的一些具体案例做阐述,并对政府加强寻租风险管理和监管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