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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们对控规认识上的不足导致控规在实际操作不能很好的发挥控制作用,降低了控规的法律性。控规主要是对城市的开发容量的控制,控规中涉及到城市设计的内容也不受重视,往往只存在如控规引导性指标中,对城市空间环境的控制较弱。本文研究的主要思想是将城市设计思想方法作用于控规对控规指标体系的完善。 本文写作的主要内容为,首先对控规与城市设计的内涵进行概述,然后对城市设计结合控规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析,得出各个阶段城市设计方法存在的问题和可借鉴之处,分析控规指标存在的问题与控规阶段城市设计存在的问题,总结出控规结合城市设计的重要意义;其次对控规阶段城市设计的运作机制进行研究,从城市设计角度对控规指标进行解析。综合分析后得出控规作用于控规的运作过程,分别为宏观控制、微观引导,最后转译为控规指标;然后从三个过程中运用城市设计手法完善控规指标赋值和指标调整,之后提出城市设计引导机制保障城市设计内容在控规中的实现和控规指标的实施;最后结合东至县站前区实例,详细阐述了城市设计应用到控规中的作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