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2年10月28日,为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中明确提出了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建筑的保护。广州作为全国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拟定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4所、省级文保单位45所、市级文保单位253所,已登记文物保护单位138所,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8所。这些文物是广州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广州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寺庙建筑作为广州历史建筑的一大特色,逐渐成为旅游开发业追求宗教文化游的一种开发策略,在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寺庙建筑也占了相当的比例。保护寺庙建筑本体和周边环境,使其成为构成城市历史风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进而展开对宗教寺庙较为合理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近年来研究的课题。目前针对如何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关系,广州制定了具体保护办法,划定了部分文物建筑的保护范围,并强调重点保护传统建筑特色与整体的环境风貌,使之能更好的延续使用功能。笔者认为,寺庙建筑本体不可孤立于周边与之相依存的物质景观和宗教环境而存在,寺庙建筑景观是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合理规划寺庙建筑旅游景观、适度旅游开发,对寺庙建筑保护和旅游发展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依据该项原则,本论文首先阐述了“本体保护”的相关理论及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与法律法规,为论文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第二章简明扼要的介绍了广州寺庙建筑的地理分布以及景观特征;第三章主要阐述了广州寺庙建筑景观资源和旅游开发现状调查与评价分级,分析了不同旅游开发度的景观问题及其原因;第四章结合广州某寺庙建筑景观实际案例验证理论的可行性,对设计方法和策略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第五章提出了关于寺庙建筑旅游景观设计的一般性策略与方法;第六章在对不同开发度下寺庙建筑旅游景观问题分析与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度”开发的标准,从而探索出适合广州寺庙建筑旅游景观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结语部分总结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指出本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