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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与“美”在时空观上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历久弥新的课题。“美是难的”,和谐亦非易事。纵观人类历史,无论中西方思想文化上的差异有多深刻,也无论各个学科门类的差别有多微妙,更无论各个时期的文化背景的迥异有多明显,人类关于“和谐”的灵动的、朦胧的、内在的、外化的、科学的、经验的……等等各种各样历史的而又鲜活真实的思想,竟有着更加令人惊讶的相似之处,那就是对和谐之美的渴望,对和谐为美的追求。 正因如此,通往和谐美的道路,却是令人类困惑的。中国的先哲们,以其独有的智慧与灵感,将和谐美的圣殿之门设置在人善与美的交割点;而在遥远的西方,有着同样敏锐观察力与客观分析力的人们,又把这道大门朝向真与美交融的角度敞开着。尽管,在漫漫人类精神文明发展史中,他们都各自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上发生着更加趋于和谐美的转变。但是,真正关于和谐美的理想仍然在人类的脑海中不断的调整其与现实的焦距。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完成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和谐存在状态,是我国目前要面临的最艰巨的任务。这样的目标,固然有其经济上的、现实领域里的、物质条件层面上的意义。然而,更加不可忽视的,是其表征出的对人类最高审美理想坐标的定位价值。真正的和谐,就是达到和谐美的境界、状态,无论是从哲学范畴,还是美学范畴,或是社会范畴。最终想要实现,会要实现的和谐社会,必然是指向和谐的最高范式——和谐美。那是实现人类审美理想的殿堂,是人类和谐思想的真核,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