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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为了各自的利益把债权关系转换成股权关系。中国的政策性债转股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国企扭亏脱困,化解国有银行风险,推进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做出的重大举措,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自2000年起,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先后对600余户国有企业进行了独立评审,除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国家批准后停止实施债转股,其余项目基本上完成了债转股新公司的组建,进入了股权管理和处置阶段。中国该项政策的实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当然,也有其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在资产公司十年的债转股工作中,谈判一直贯穿着资产公司债转股的实施、管理和处置过程,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产生各种影响。股权管理中各种有关公司治理、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股权处置等重大问题,均是通过谈判来进行协商解决的。可以说,谈判是解决债转股各种问题的主要方式。资产公司各种谈判的具体内容、过程及结果千差万别,谈判成功的因素也很复杂,本文以案例法来进行分析论述。此案例在介绍神州焦煤项目债转股历程的基础上,重点阐述资产公司结合企业重组改制而与企业展开的谈判。从中我们既可以看到谈判的重要性,也可发现有时谈判成功与否更高层次的问题是相应机制的建立,以此来思考资产公司在债转股股权管理过程中应予以关注的问题,并且提出自己的建议。笔者认为首先应改变现有机制,对资产公司实行商业化转型;其次资产公司应进行市场化运作,加强公司治理;同时还应高度重视谈判效果,加强谈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