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边界厘定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ye28481809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力求在“非法占有目的”的视角下,研究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界限,从而更好地解决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合同诈骗罪中的刑事犯罪行为与合同欺诈中的民事欺诈行为虽然应当由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却经常混淆。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的研究,厘定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界限,从而更好地区分罪与非罪。本文整体结构上共分为四个章节。本文第一、二章的内容主要介绍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现状及成因。就我国目前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刑法现有规定而言,该罪的构成要件规定的较为详细完备,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认定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刑法的价值层面上说,罪刑法定的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司法实务中准确地对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进行区分。除此之外,刑法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将所有的违法行为统统规定为需要刑法规制的犯罪行为,而是为了规制违反行为当中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因此,司法机关在司法认定的过程中应当将缺少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合同欺诈行为排除在刑法规制的范围之外,而这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必然要求。而且,如果不能正确的区分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将会导致刑法这一公权力更多的介入到民法领域之中,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活力,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合同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又往往体现于“非法占有目的”之上,因此,依据“非法占有目的”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界限是可行的思路。本文第三章的内容主要针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界分观点予以评述。该章首先对民事上的欺诈行为进行阐述,并分析其构成要件。其次,针对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渊源与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要件进行分析,以期通过对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的详细论述而解析合同欺诈行为和合同诈骗行为的不同之处。该章在对两种行为进行分析之后,也针对当前理论学界关于合同欺诈行为和合同诈骗行为的界分标准进行罗列和评析,并指出了当前理论研究中的不足之处,进而在对之前学说进行总结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本文对于合同欺诈行为和合同诈骗行为区分的具体标准。本文第四章的内容立足于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界限的判断原则及标准予以阐述。第一,在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判断的原则上,要遵循刑法谦抑性的原则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其中,针对刑法的谦抑性而言,在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厘定上,应当更加注重保护民事主体的利益,更加侧重民事制裁方法的适用;从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角度而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在于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程度不同所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的差异,而只有当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所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达到了需要刑法规制的标准才属于合同诈骗罪。与之相关,司法机关在认定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质标准,而所谓实质标准就是“非法占有目的”的程度不同所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的差异。而从犯罪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关系而言,合同欺诈的侵权行为一旦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转化为合同诈骗罪的行为,而这个“度”就是“非法占有目的”的程度。本文第五章的内容是力求通过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去运用“非法占有目的”程度的标准区分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本章主要是从三种类型的案件入手,首先,分析了“两头骗”的行为中所涉欺诈行为的性质的认定,并且最终认为仅从行为人的第一个欺诈行为分析并不构成犯罪,但是第二个行为需要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其次,分析了“一物数卖型”所涉欺诈行为的定性,并最终认为针对已经实际交付的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但是对于未履行交付一方的当事人,如果实施了获取钱财后逃匿的行为则构成合同诈骗罪。最后,分析了建筑工程中关于保证金的案件所涉欺诈行为的定性,并认为不应当直接根据行为人存在用于非工程建设的开销而直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应当综合分析其资金用途,用于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实际开支的去向之比例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是合同诈骗罪的行为。
其他文献
如何借力教育数字化改革的东风推进“双减”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在人力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如何实现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精准管理和快速服务,并有效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文章分析了杭州市落实区域义务教育“双减”工作中遇到的群众关切问题、管理难点、机构现状等热点问题,以落实教育数字化改革工作为抓手和契机,通过数字赋能,在思维理念、体制机制、资金监管、场景模块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实践,并以“安心培训”应用场景建设
期刊
在OBE教育理念指导下开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做到以生为本,协同育人,突出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推动大学生个性化成长,促进其核心素养的全面提升。本文从OBE教育理念出发,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路径进行了全方位探索与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带来有价值的参考与借鉴。
英语是当今最流行的一门外语,英语是现代社会必备的基本能力,提高英语知识和能力已是大学教育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英语作为高等学校教学中的核心课程,关系到大学生的终身发展。文章从OBE概念的内涵和OBE概念出发,对大学英语智慧课堂的特色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本课题旨在探索基于OBE概念的大学英语智慧课堂建设和运用策略。
为了研究可见-近红外(Vis-NIR)高光谱成像对滩羊肉中总酚浓度(TPC)快速检测的可行性,基于光谱信息融合图像纹理特征建立TPC含量的预测模型,实现滩羊肉中TPC含量的可视化表达。将样本集根据3∶1的比例划分成校正集和预测集,采用多元散射校正(MSC)、基线校准(Baseline)、去趋势(De-trending)、卷积平滑(S-G)、标准正态变量变换(SNV)、归一化(Normalize)等
<正>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对高考必备知识作出如下定义:必备知识是指即将进入高等学校的学习者在面对与学科相关的生活实践或学习探索问题情境时,高质量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它是由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的基本事实、基本概念、基本技术与基本原理组成的基本知识体系。这一知识体系由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构成,是应对情境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复杂的产生式系统。本文以《
期刊
【目的】探讨光谱变量选择及依据土壤类型进行分层校准两种方法对高光谱预测土壤有机碳(SOC)精度的影响。【方法】以江西省为研究区,490个土壤样本为研究对象,对研究区内的所有样本以及不同土壤类型样本分别通过竞争性自适应重加权采样(CARS)算法筛选特征波段,并采用偏最小二乘回归(PLSR)、支持向量机(SVM)、随机森林(RF)、反向传播神经网络(BPNN)4种模型,对比不同土壤类型下SOC在全波段
教育数字化是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性选择。在数字机遇与战略选择的叠加下,高等师范院校率先推进教育数字化已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教育数字化为提升师范教育质量、推动师范教育公平、优化师范教育治理等提供了重要支持。而如何制定合理的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以推动高等师范院校的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围绕高等师范院校的师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结合高校治理体系能力建设
<正>目前,关于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理论主要有五种,第一种理论是进化论。教育数字化转型并不是线性的,要突破线性思维。以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为例,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连续7年被《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评为全美大学创新第一。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成功经验是:面向未来,工学对接,开放创新,让学生获得丰富的数字沉浸式学创融合体验。
期刊
目的:探究微信平台在精神分裂症患者延伸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我院收治的精神分裂患者140例,并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对照组70例,采用常规延伸护理;观察组70例,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运用微信平台。观察两组护理效果。结果:护理前两组SCL-90量表及BPRS量表得分均无明显差异(P>0.05),护理后观察组SCL-90量表及BPRS量表得分均明显较同时期的对照组低,且P<0.05,两组得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