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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全球化的趋势导致世界走向雷同与模仿,英语、法语、俄语一些强势语言挤压弱势语言的生存空间,语言的种类减少。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至本世纪末,世界将有一半以上的语言会消失,而民族语言文字是民族生存的标志,各国在维护国家统一和国语地位的准则下,以尽量维护民族语言的语言权,实现文化多样性为目的,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语言和文字的法律、法规。俄罗斯在其长期的领土扩张过程中,建立了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苏联推行“俄罗斯化”“俄语化”政策,许多民族语言,如哈萨克语、鞑靼语等被迫使用基里尔字母,民族语的生存状态被忽视。积累的民族、语言问题最终成为苏联解体的导火索。苏联解体后,不仅前加盟共和国纷纷实施“去俄语化”政策,而且在俄罗斯内部的各共和国也掀起了这样一种风潮,纷纷要求语言的独立,各民族语言背负了沉重的政治和权力斗争的“包袱”。在这种背景下,俄罗斯联邦和鞑靼斯坦共和国分别制定了《俄罗斯联邦民族语言法》和《鞑靼斯坦共和国民族语言法》,对它们的研究对于保护语言多样性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第二章论述了俄罗斯联邦制定该法的民族和语言方面的现实需求及其理论基础。俄罗斯多民族和多语言的现状,俄语与民族语言之间的、民族语言相互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及苏联解体后呈现出的复杂的社会背景,这些都是该法制定的现实要求。语言权在国际范围内受到一定的承认和重视,语言权是《俄罗斯联邦民族语言法》制定的理论基础。第三章重点讲述了该法制定的基本原则、该法的基本内容和修改,该法在坚持俄语国语地位基础上,以平等的精神,保护、传承各民族语言,保证民族语言的使用。该法基本内容明确了语言平等,规定了语言在各个部门、机关、场合的使用和违犯语言法应负的责任。第四章则以鞑靼斯坦共和国民族语言法的实施作为案例分析,探析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部分问题,进而反映出俄罗斯联邦民族语言法的实施状况,并加以总结。《俄罗斯联邦民族语言法》对于保护俄罗斯联邦语言多样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民族语言的生存空间仍然受到挤压,保护语言多样性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