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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实施新分税制改革及新的《预算法》颁布以来,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逐渐分离,地方政府规划基础设施项目缺乏配套的融资来源。在此背景下,各省市地方政府纷纷成立投融资平台公司,代替地方政府进行项目的融资职能。2008年之后,我国加大了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然而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公益性特点,以及地方政府能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预算内财政资金远不能满足需求,导致项目建设出现较大的资金缺口。国家发改委允许地方政府下属投融资平台公司参照企业债券的审批要求发行债券募集项目建设资金,这种债券被称为“城投债”。发行城投债融资逐渐成为各省市平台公司主要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城投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各种问题的产生,如违规使用债券募集资金等导致债券风险上升;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不足导致项目落地困难;地方政府提供隐性担保,导致地方政府成为实际债务人等。本文以河南QF投资集团首次发行城投债融资的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将从以下五部分对该案例展开深入研究。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同时介绍本文的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本案例发生的背景做详细介绍,主要包括城投债发行所处的宏观微观环境,发行人自身的历史沿革及发展现状。第三部分,对本案例城投债的发行过程进行描述,首先介绍本期债券的募投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融资方案等;其次介绍发债流程内容及融资方案设计;最后介绍本期债券的发行结果。第四部分为案例分析,首先分析发行城投债融资的可行性,主要从项目本身及发行人角度进行分析;其次,对发行人的财务分析,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营运效率等;之后对募投项目进行收益测算分析,分析募投项目预计收益情况对债券本息的偿还能力;最后,分析本案例发债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第五部分,指出本案例债券发行过程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得出案例启示。本文希望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能够对发行人进行启发,在今后发债融资过程中提供经验的借鉴,同时,对其他处于类似背景的平台公司发债融资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募投项目的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及偿债措施等方面有所启示,推动平台公司融资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