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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即国家机关对法律的实施。在我国,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主要职责就是执法。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权益最直接相关的、最大量的、经常性的管理活动,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直接交锋,其公正、有效与否,不仅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效率,更关系到公民权益的保障以及法治国家的建设。交通行政执法作为我国行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将有关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付诸实施,使其在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中得以全面、准确地执行和实现,以保障和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和维护交通市场秩序。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交通系统积极探索实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创新,取得了明显效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在交通行政执法的理论研究上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拟紧密结合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和交通行政执法的实际工作,以现行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从我国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入手,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从立法、体制等角度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思路和建议。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有关交通行政执法的概述。在阐述交通行政执法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交通行政执法具有的单方面性、执法主客体的广泛性、涉外性、手段多样性、技术性强等特点,介绍了交通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十种分类,分析了交通执法主体,概括了交通行政执法的功能。第二章,实证考察我国交通行政执法的现状。指出了当前交通行政执法存在的执法权限不清、所依据法律时有冲突、部分交通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执法手段欠缺、标准和尺度不同、执法队伍不适应等问题。第三章,对交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从立法、经济、执法体制、监督体制、人员素质等方面分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并对国外的交通执法进行了分析,借鉴了相应的成果。第四章,提出了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的总体思路,明确从完善交通立法、提高交通立法质量,加强执法后续监管力度,畅通救济渠道、发挥救济功用,建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等方面入手,落脚于建立综合执法体制,不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充分发挥交通执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