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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后,使用此方式的行业越来越多,带来的收益越来越多,相关规范性的法律法规数量不断增加,监管部门的措施越来越细化,研究该问题的学科领域也越来越广,分别出现了从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专业探究融资租赁的相关问题。在国际航空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悄然兴起,有些学者敏锐地注意到在该领域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其合同行为,在当事人破产后保护出租人的权利,从国际层面颁布公约调整各国融资租赁法律问题,通过了创新性的制度“国际利益”这一复合型概念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明确航空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在国际航空融资租赁领域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处理航空融资租赁的争议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将从航空融资租赁的特征入手,从航空融资租赁的合同法、破产法、国际公约中的国际利益问题、法律适用的角度具体说明国际航空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完善我国航空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全文除引论和结论外,共分5章,约12万字。第一章介绍了航空融资租赁的一般问题。首先从融资租赁的不同定义入手,分析国内外不同的定义,比较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界定了本文研究的基础问题是融资租赁,而不是经营租赁和其他一般的租赁。然后,文章从其法律渊源的角度追根溯源,考察国际上多个公约和国内对融资租赁的不同法律规定,提出了适当的立法模式。第二章探讨了航空融资租赁的合同法问题。不论在学界还是在实务界,研究此问题时都会提及合同问题,但对其研究的角度不完全一致。本部分首先研究了航空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然后比较中外航空融资租赁合同的异同,明确合同的特征,归纳合同的不同结构。第三章阐述了航空融资租赁的破产法问题。在实践中,当事人出现破产情形时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是出租人,此时其利益如何保护成为该合同法律关系中需要重点明确的问题。此过程应区分破产情形,适时保护当事人行使取回权,明确行使的主体、范围和限制情形,并从国际层面考察了相关公约的规定,以此为立论依据,展开论述。第四章分析了《开普敦公约》的创新性制度“国际利益”的有关问题。文章从公约的目标、背景、实现目标的措施、国际利益的内涵等基础问题谈起,结合公约的规定,探究了国际利益的构成条件、登记、效力、转让、救济的问题,使该问题从较为抽象变得具体、通俗易懂,更使问题变得细致微观。第五章考察了航空融资租赁的法律适用问题。该部分以中国东星航空案、英国2010年蓝天案、美国相关案例为基础,全面分析国际航空融资租赁领域的登记地法、物之所在地法、合同自体法的法律适用情况,指出在该特殊领域对传统冲突法理论提出的新问题,概括航空融资租赁法律适用规则。结论部分提炼了上述各章关于国际航空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指明了我国有关立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明确了我国对公约及其议定书的态度。从以上不同角度的分析看出,在航空融资租赁领域,法律问题复杂,但可以有效解决。合同内容差异较大,效力形式独特,要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需要恰当运用法律,必须结合国际公约的先进做法,不断完善航空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健全航空融资租赁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