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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慈善活动日益增多。慈善募捐作为慈善活动的一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慈善募捐从其对象及利益上可分为公益募捐和私益募捐。我国目前针对慈善公益募捐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中进行规范。随着《慈善法》、《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出台,公益募捐有了进一步的规范。但私益募捐仍未有相关法律对进行规范。实践中慈善私益募捐大量存在,且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拟对私益募捐进行基础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立法上和实践中私益募捐存在的问题,提出实践活动中的建议及制度构建。私益募捐基础理论分析确定私益募捐的概念,厘清私益募捐与募捐的区别。学者在讨论募捐法律问题时,涉及私益募捐、非公益募捐、公益募捐、社会募捐等多个概念。私益募捐基础理论研究首先要确定私益募捐的概念,并与其他概念区分。在私益募捐概念确定之后,笔者对私益募捐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并得出私益募捐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捐赠人和受益人为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虽然一些学者认为制定《慈善法》时,是将私益募捐纳入慈善法律体系规制的最佳时机,但《慈善法》未采取这种处理。实践中,因为私益募捐无法可依,其在募集人资格、募捐事项公开、募捐剩余财产的归属与处理上存在一定问题。募集人缺乏公信力,募捐事项不真实公开、不充分公开,募捐剩余财产的归属与处理无相关规定。在对私益募捐的基础理论、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阐述之后,笔者进行私益募捐的法律制度构建设想。对于私益募捐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笔者认为应采用设立单行法的模式调整私益募捐法律规范。采用设立单行法的模式可以保证目前慈善法律体系的稳定。在具体法律制度构建上,主要以解决私益募捐在实践中的困境为出发点,讨论募集人资格、募捐活动信息公开及募捐剩余财产的归属及处理等问题。本文以最新的立法背景为基础,结合近年私益募捐出现的问题,对私益募捐提出法律制度构建,期望私益募捐在实践中能更规范地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