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充分发挥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是当今世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发展的一大趋势。由于我国传统理论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的理解过于狭窄,从而制约了简易程序的研究和发展,本文通过对简易程序概念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简易程序概念应当突破立法规定的局限,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指出诉讼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的平衡和协调是简易程序存在的内在机理。并通过实证调查研究,分析我国民事简易程序在问题,如简易程序不简化,简易程序功能发挥不够,以及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界限不清等等诸多问题。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介绍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简易程序立法例,以资借鉴。并提出重构我国简易程序初步设想。笔者认为我国应确立简易程序作为略式诉讼程序的独立地位,不仅要改革和完善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还要建立小额诉讼的简易程序,以及完善上诉审和再审程序中的简易程序等等。以期对当前的民事诉讼制度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所裨益,同时就教于大家。 全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法理的角度重点阐述了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理念,笔者认为我国传统的理论对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理解的过于狭窄,简易程序的概念应当突破立法规定的局限,应对其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并指出诉讼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的平衡和协调是简易程序存在的内在机理。 第二部分简要介绍我国简易程序的历史发展,通过实证调查的方法,重点分析我国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况,以及我国简易程序所存在的问题,并对现状存在的原因进行初步的探讨。 第三部分对美国、日本、法国和台湾地区的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作了简要的介绍,总结国外简易程序的立法特点,以资借鉴。 第四部分是本论文的重心所在,针对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结合外国简易程序的立法例,提出重构我国简易程序的初步设想。包括:一,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应遵循的原则。二、确立简易程序作为略式诉讼程序的独立地位。三、改革和完善传统意义上的民事简易程序。四、设立民事简易程序相关机制。五、建构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六、完善上诉审与再审程序中简易程序。 第五部分结语强调重构我国简易程序所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