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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变通权是我国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特殊的权力,对于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促进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本文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研究为视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理论及其实践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和系统的梳理,并对其完善提出针对性建议和措施。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章:
第一章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性质和法理基础两方面对其进行详尽的阐释和分析。具体的,本章从权力性、自治性、地方性三方面论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交通权的性质;并从平等与正义的彰显、国家法与民族法的整合的角度阐述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设置的法理基础。
第二章对当代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实践进行评析,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本章分三个阶段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实践作简要概述和评析;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包括效力与位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监督、立法技术等五个方面。
第三章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运行机制的完善进行详尽的阐述。本章在前一章的基础上,分两个层次对立法变通权运行机制的完善进行论述,在提出对其完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对当代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完善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