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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自古以来就是我们头疼的问题,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家庭事务是私人事务,因此受虐者大部分情况下独自默默承受着伤害。但是,受虐者的承受也是有限度的,她们可以承受一两次,但如果折磨持续很长时间,最终的结果是受虐者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将施暴者重伤或杀死,不管是哪种结果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在家暴中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女性,近年来,大多数女性被害人由于在家暴中致使施暴者伤亡而入狱,而且这种情况还在增加。中国在建立正当防卫制度时没有考虑男女的力量和性别差异,作为一个有法可依的国家,中国的法官在判决中往往会认定家暴中的女性被害人不属于正当防卫。女性被害人在家暴中一般会采取极端的措施来摆脱自己所遭受的暴力,“以暴制暴”案件层出不穷,女性被害人因此成为故意杀人者并受到惩罚。最近几年来,家暴已经引起了各种刑事案件的发生,一些女性被害人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一直在暴力虐待自己而杀害自己丈夫的案件在刑法领域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国传统的正当防卫理论难以适用于特殊的家暴环境,也没有统一的轻型化标准,导致同一种案件的判决会存在较大差异,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紧迫的问题,并受到了学者的关注。他们在对此类问题深入研究的同时也对国外的理论研究进行了参考。如今,在家暴案件中“以暴制暴”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公众对司法实践中关于受虐妇女的惩罚也难以信服。笔者希望能对家暴中女性被害人的反抗是否适用正当防卫提出自己有限的认识。本篇文章共由五个部分构成:笔者从分析两个案例入手第一部分,第一个案例为在家暴环境下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故意杀人案,第二个案例为在家暴环境下不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故意杀人案,通过对这两个案例的对比分析,进一步体现在家暴案件中“同案不同判”的困境;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家暴中女性被害人的防卫,首先是从家暴入手,分析了家暴的含义以及家暴的特点,然后从女性被害人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女性被害人反抗家暴的形式和特征。第三部分论述了传统的正当防卫理论及其在家暴这一特殊环境下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首先简要分析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然后分析了家暴对正当防卫的挑战。接下来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角度进行思考,从起因、限度、时间及立法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第四部分是对境外家暴案件中的正当防卫进行分析和借鉴。一般而言,在国外的家暴案件中适用正当防卫的主要理论有两种,即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和期待可能性理论。“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指出,时间条件的“即刻”标准并不适用于反复发生的暴力,而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一个被长期家暴的女人是很难作出平静的反击的,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五部分,在分析了在家暴的特殊环境中正当防卫难以适用的原因之后,针对这些难题分别分析为解决这些难题所能采取的对策,从立法与司法两个层面入手寻找解决办法,使受虐妇女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