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逐年增多,本文以自愿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与公司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了2005至2007年间自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A股上市公司共299家作为样本,同时选取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299家上市公司作为控制样本,建立了Logistic模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董事会特征进行研究,在控制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上年度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和公司是否处于财务困境等因素的影响后,研究发现: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或部分合一以及上市公司是否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这三个变量显著地影响了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征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呈显著负相关,董事会的行为性特征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没有显著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较高,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以及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都将降低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性。这说明当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较为独立、有效时,能抑制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同时,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应该重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治理结构问题,因为该行为可以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失衡的一个信号指标。这些研究结论为完善我国董事会制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行为的监督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