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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中国义务教育供给的城乡差别为例,深入分析公共产品差别供给问题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的,可能是长期的负面影响。本文在研究发达国家政府如何解决城乡公共产品差别供给问题的实践活动基础上,总结有益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国情特点提出完善我国公共产品普遍提供的一般原则、政策取向。
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从公共产品扩展定义出发,提出凡是涉及保护公民自由,保障公民权利,以及基本发展能力改善的公共产品与劳务均须由政府保障并实行普遍供给的观点。本文借助阿玛蒂亚·森的经济理论,论证了消除公共产品城乡差别供给,既实行普遍提供的社会经济意义。
第二章,首先,通过统计观察,说明了目前我国在一些重要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存在的城乡差别问题的严重性。其次,对造成上述问题的各类主要原因,进行比较系统的分析;最后,以义务教育为例,阐释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所可能引发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
第三章,根据对发达国家的公共产品普遍提供的考察,分析了(政府承担、承诺)公共产品普遍提供,或非差别提供的责任的制度保障。尔后,仍以义务教育为例,考察了典型国家的政府在实行义务教育普遍提供方面的公共政策和一些具体做法。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对我国政府改进公共产品普遍提供活动的有价值的实践经验。
第四章,首先,笔者强调指出,目前我国政府解决某些重要公共产品城乡差别提供问题的现实意义与紧迫性。其次,借鉴发达国家的一般经验,以义务教育为例,提出解决公共产品城乡差别供给的对策建议。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对策建议对于解决其他类型的公共产品城乡差别供给问题也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