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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老龄化日趋严峻且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失衡、替代率逐年降低的大背景之下,商业养老保险需要得到重视,完善发展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优化养老保障结构。但由于传统养老意识深入人心,同时缺少相应政策支持,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一直较为缓慢。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保险公司根据政府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出的新型个人年金产品正是针对这一困境应运而生的。税收优惠政策既可以有效发挥杠杆作用推动个人年金保险市场发展,又可以帮助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根据国外发达保险市场得到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具体分析,政府积极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2018年5月1日,我国在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开始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本文依据当前试点政策,结合个税改革的背景,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以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发展情况为切入点,分析试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一,当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发展偏离普惠性的政策方向,受益者主要集中在高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较少或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单一化政策无法覆盖特殊群体的差异性需求,具体表现为高年龄群体的额外养老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以及自由职业者等少数群体受到当前政策忽略等,违背公平性原则;第三,政策的优惠程度有待加强,每年12000元的限额以及领取期7.5%税率都成为制约群众享受税收优惠的门槛;最后,由于税延抵扣流程过于繁杂,不论是保险公司、投保人还是公司人力部门都反馈实际操作中存在障碍,这严重打击用户使用体验。通过本文对试点存在问题研究,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提出相应的建议:第一,使用直接补贴加税收优惠的优惠方式,尽可能覆盖所有收入群体;第二,政策设计充分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给予高龄职工、非职工群体等人群相应优惠政策,使政策覆盖不留死角;第三,通过降低领取期适用税率、调整额度限制,进一步释放税收优惠的杠杆效应;最后,将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纳入综合纳税申报范畴,并鼓励个人平台化操作,提高用户操作流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