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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国民法理论界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制度构建的探讨为指导,运用系统分析和对比研究的方法,全面阐述共同危险行为理论,根据法律适用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的针对性建议。基于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渊源,引出论文主题的讨论。以案例为起点,着重阐明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体系,共包含三项主要内容: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理论评析与重构,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承担,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减轻及责任免除。围绕以上内容,在论述中铺陈学界相关理论,在评析的同时提出自己的观点。系统认识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基础上,以实务案例为切入点,将高空抛物致害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分别与共同危险行为进行对比分析,从内涵、特征、构成等不同层面将共同危险行为与以上三种侵权行为严格区分。经理论探讨,发掘我国共同危险行为法律适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即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内涵的理解存在争议、法律责任方面存有质疑、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规定具有局限性。从理论及实践两个角度出发,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具体建议:正确理解共同危险行为的内涵,包括明确行为主体的构成、明确“共同”是指“危险的共同”;明确共同危险行为法律责任中的问题,包括从主观、客观及制度价值方面确定归责基础、确定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择一、推定的因果关系,以“平均分担为本,比例分担为例外”分配行为人内部责任;在将来的司法解释中单独为共同危险行为拟制条文,并明确规定行为人的免责事由。共同危险行为是侵权法中一项重要的侵权行为类型,以理论分析为视角对共同危险行为制度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和探析,以期在实务中对该侵权行为的认定及处理有所裨益,完善我国共同危险行为制度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