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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是我国当前使用的主要能源之一,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煤炭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国家的能源安全,关系到全国数以百万计的旷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些年来,我们虽然通过多方面的积极努力,使得我国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稳定好转,但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依然很大,重大甚至特大事故也并不鲜见,暴露出我国现如今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本论文的主要目的是探讨研究乌鲁木齐市如何有效采取措施,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国更多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的目标。本论文对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对乌鲁木齐乃至全疆的煤炭行业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发现由于监管体制的不断调整、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改革、安全生产技术不断革新、安全生产标准不断规范等多方面的因素,实践中有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有的被新的规定取代,但有的尚未来得及修改调整,并对下一步煤炭行业法制建设提出建议;通过参考大量的国内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文献,对以政府监管为核心的政府执法监管理论,以行业自律为核心的行业内部监督理论和以社会监督为核心的社会公开监督理论知识进行了研究,结合我国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国内尤其是乌鲁木齐市发生的典型煤矿事故案例,得出了加强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经验启示;通过调研乌鲁木齐市煤炭行业监管部门,走访乌鲁木齐市基层煤矿工人,根据乌鲁木齐市煤炭监管部门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服务职能,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联系国内深层次矛盾凸显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分析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依法治市的背景下在法制建设、体制建设、机制建设、宣传教育和科技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最后提出加强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律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化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企业摸底定期排查机制、培训考核机制、行业协会沟通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大量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科技投入,以对死亡事故“零容忍”的标准来推动更多的煤矿生产企业实现“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