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据规则之一。尽管传闻证据规则的缺失是中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理论界对传闻证据规则并没有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实务界对传闻证据规则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因此,全面研究传闻证据规则,既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由于传闻证据规则起源于英美法系,并逐渐成为英美法系证据法中最复杂的一项证据规则,因此本文主要从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入手,并结合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历史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对传闻证据规则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探讨。除了导言以外,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对传闻证据的概念、性质、表现形式、构成要素,传闻证据规则的概念与性质,以及传闻证据规则与直接言词原则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规范式的分析。第二章在考察英美法系传闻证据规则的起源、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上,将传闻证据规则的历史沿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简而言之,在17世纪中期以前,传闻证据规则尽管没有正式确立,但是随着英国诉讼制度的发展,已经出现传闻证据规则的萌芽。从17世纪末期以后,传闻证据规则在英国正式得以确立,并随着英国的对外扩张而传播到其他国家,成为英美法系国家最复杂和最具特色的一项证据规则。在20世纪以后,英美法系国家纷纷对传闻证据规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使英美法系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情形出现逐渐扩大的发展趋势。第三章不仅系统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确立传闻证据规则及其例外的理论根据,而且全面考察了英美法系对传闻证据规则的质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