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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余年来,全国违建现象普遍,严重影响着城市的规划,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各地政府为了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实现违法建筑“减存量、零增长”,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目的,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大力地整治清理行动,严格查处违法建筑行为。但是在治理过程中,执法者因为一些私人利益“隐”的原因和社会利益“明”的托词,对违法建筑应当拆除的没有拆除,应当执法的没有执法。这种拆除违法建筑的选择性执法不仅会对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损害,不利于法治信仰的确立,还会损害人们的权益,引发社会矛盾,所以治理拆除违法建筑的选择性执法成为了政府亟需解决的难题。在此背景下,本文从三个典型的拆除违建案例中分析我国执法者在拆违中造成选择性执法的原因以及探析解决拆违选择性执法问题的治理途径。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绪论和三个章节。绪论主要论述了选题的原由、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等问题。第一、二章列举出三个关于执法人员拆除违法建筑的典型案例,在分析案例中得出造成拆违选择性执法原因,即分析案例得出的主要问题:拆除违法建筑行政部门间执法权责失衡、拆除违法建筑的调查审批程序不规范、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行政内部监管不到位以及拆除违法建筑选择性执法的社会诱因。第三章对如何治理拆除违法建筑选择性执法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通过平衡拆除违法建筑行政部门间的执法权责,规范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调查审批程序,完善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内部监管制度,加强拆除违法建筑社会法治文化建设等措施来治理拆除违建的选择性执法问题,规范拆违执法工作,使城市规划更加规范有序地发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