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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国家,银行是所有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是评估风险、执行货币政策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然而,银行的资产结构又使它们在面对缺乏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及时极为脆弱,此外,银行是具有高度杠杆作用的部门,通常要保持流动资产以满足正常时期提款的需求。鉴于这种不稳定和脆弱性,各国政府意识到若对个别银行的破产处理不当,就很可能传染其他银行,从而造成负面影响外在化并引发银行体系中其他银行更加综合性的问题。因此,许多政府都为银行建立了安全网,其中包括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是指,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各吸收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其吸收的存款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机构面临危机或者破产而不能支付存款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 而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不完善,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针对当前全球的经济和金融一体化以及世界金融法制的统一。我国有必要借鉴外国的经验和教训,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建立起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从三个大方面来阐述。 第一章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概述。全面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及其产生和发展的脉络,并在分析存款保险建立的理论基础上总结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和特征。在这些基础性介绍外,进一步深化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功能以及负面效益和遏制措施。为下面的进一步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章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首先列举了发达国家的几个典型代表的做法,以及发展中国家印度和我国的台湾地区的做法,并通过进行比较和分析,试图从他们的做法中抽象出现在世界存款保险制度的几种类型。最后总结出存款保险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三章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从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现实基础出发,阐述了我国应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发展的存款保险制度及应该完善的其他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