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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但地球环境却面临着不小的挑战,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气候变暖的问题已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解决气候问题应发展低碳经济,而碳排放权交易则被视为当前发展低碳经济最有效的解决途径。《京都议定书》中提出的三种排减机制--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和排放交易机制,为国家和企业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行之有效的交易模式。但是碳排放权会计的研究,却远远落后于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因此探究一套适合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体系,不仅能为企业会计处理提供理论指导,还能促进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本文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分析,提出了全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紧接着详细介绍了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基础,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科斯定理和会计核算理论等。然后从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现状研究出发,提出了我国CDM项目和自愿减排项目在会计核算上存在的问题。在了解了当前的发展状况、交易机制、理论基础及会计核算方法等问题后,展开了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体系的研究。文章按照碳排放权的两种交易机制,分别对基于配额交易和基于项目交易的碳排放权进行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核算。论文最后在了解了各国及国际组织的碳排放权披露现状和存在问题后,论述了碳排放权报表列报和表外报告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了表内与表外相结合的碳信息披露模式。本文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进行了以下创新:(1)按照配额交易和项目交易两种交易机制分别进行研究,并根据不同的使用意图将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2)提出将表内列报与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详细的披露企业碳减排的实际情况,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