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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一直是西方学术界的热点之一。这一理论的研究对于在现实中指导最优金融结构的选择,使其更充分地发挥作用,更好地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健康的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既是我国理论研究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本文系统归纳了西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的演进,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金融体制的选择两个层面将主要的关于金融-增长链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在汲取、消化西方丰富的理论和文献的基础上,本文采用归纳、总结的方法试图将西方先进的理论观点和实证检验条理化、系统化,力求把握住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演进的主要脉络、最新成果以及日益完善的研究。在对理论研究进行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本文主要采用理论归纳与实际检验相结合、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我国金融中介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我国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我国金融中介体与股票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考察与分析。以探求在我国当前法制环境和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如何更佳地构造我国金融体系,从而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用。在衡量金融中介体、股票市场、经济增长三者两两之间的相互关系时,采用了理论界通常采用的普通最小二乘法,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它们两两之间分别建立简单线性回归方程,进行分析。本文的分析表明西方金融-增长链理论中普遍认同的金融中介体与经济增长之间很强的正相关关系的观点在我国是适用的。我国股票市场近几年的流动性不论是相对于这个股票市场的规模还是相对于国内的生产总值都是非常高的,其运转是非常活跃的。同时,更发现衡量我国股票市场相对于经济发展规模的指标甚至超出了所有高收入国家的水平。这体现了我国股票市场整体规模与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西方金融-增长链理论中普遍认同的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的观点在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不适用的。尽管我国的股票市场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其吸纳资金的规模相对于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已非常可观,但我国股票市场的扩张及运转还非常不规范,还不能按照经济的实际需要来运行,更不能充分发挥我国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对金融中介体的影响并不非常显著,二者的发展相互也不显著地冲突。从而说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并不以牺牲金融中介体的发展为代价。这可解释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动员了一部分我国社会的潜在资源,与金融中介体共同提高我国的金融服务水平。<WP=4>本文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协调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政策建议。 一、促进我国金融中介体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对金融中介体的发展建设不但不能滞后于经济增长,更应当考虑适当地先于实际经济部门的发展。必须加快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按照现代银行制度进行的综合改革,完善和发挥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政府应尽可能地出台措施以鼓励各类金融中介体的相互竞争以及各类金融中介体 (特别是存款货币银行)内部的竞争,以促使它们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的推动作用。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扶持我国中小银行的发展。由于我国中小银行分布在各个地区,对当地企业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比较了解,信息费用不高,经营机制相对灵活,因而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其次,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具有成熟的现代银行管理体制的外资银行必将与中资金融机构展开全方位的竞争。而逐步扩大对外资银行的开放,将有助于加速我国金融中介体的竞争和发展,增强我国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二、充分发挥我国股票市场的潜力我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比率和规模比率具有巨大的潜力。要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加大直接融资的力度,挖掘我国股票市场的潜能、发挥股票市场的作用。行政主导式监管模式扭曲了资本市场基本的资源配置功能,使得资本市场的发展在许多方面偏离了正确轨道。我国政府应从思想上明确认识,减少行政干预,遵循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市场化发展的道路。三、谋求金融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除了一如既往地大力发展我国的金融中介体外,也要充分挖掘我国股票市场的潜力,使其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发挥其积极作用,以促进我国金融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要想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我们更要努力创新和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营造一个使家庭、企业和其他外部投资者能够更容易地通过证券市场或金融中介体来完成金融交易的制度环境。在大力提高我国法制水平、完善我国法制环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 由于目前我国相关统计数据的严重缺乏,本文没能将我国的法律体制纳入分析中,从而无法将最新的法律主导论对我国进行检验分析。同时,对各种数据还需要进行大量的搜集、整理和计算工作,以便建立更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如:建立多个经济增长指标,从不同角度更为全面地考察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除了金融中介体指标、股票市场指标,还应建立更多的、能更全面反映我国金融部门的指标,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