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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建党学说为理论来源,以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为历史渊源,经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无产阶级思想家继承、丰富与发展,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党八十多年的奋斗史表明: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是我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始终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无论在革命年代还是创业时期,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观,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至上,致力于使人民拥有最大的民主权利,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和思想建设,创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根基,虽然出现了“左”的偏差,但是他们的历史功绩是不容忽视的。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不仅继承中国共产党的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而且提出并实践物质利益原则和先富共富思想,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完整理论,丰富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局面,继承并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执政为民,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承认人民群众利益的多元性,准确表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利益,并首次提出实现人民的文化利益的问题,强调依法治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 中国共产党一直努力探寻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深刻认识人民利益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体制,为实现人民利益提供制度条件;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为实现人民利益提供法律保证。中国共产党的人民利益观作为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将会在实践中继续发展与完善,为人民利益的全面实现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