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贫困问题是长期困扰各国的难题,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中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组,出现下岗潮,失业贫困成为城市贫困的一个非常典型的特征。中国的反贫困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并取得了重大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低退出率和长期贫困即是其中最显著的问题之一。城市低保人口中劳动年龄段人口占了绝大多数,而他们大部分有劳动能力。这促成了本文研究问题的提出,即城市低保受助者的就业问题。本研究遵循福利三角框架对城市低保受助者的就业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相关的贫困、救助与就业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构城市低保受助者就业过程中的福利三角框架,对城市低保受助者的就业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主要采用定量研究方法,包括相关分析、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等。首先对城市低保受助者的就业状况进行描述分析,在此基础上分别研究家庭福利、国家福利以及作为行动者的受助者个体人力资本对就业的影响,归纳出低保行动者就业行动的逻辑。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低保受助者就业状况不佳。一是就业比例低,大部分受助者目前没有工作;二是就业质量差,以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为主,表现为职业类型底层化、体力劳动为主、缺乏就业保护;三是就业意愿不高,未就业者大部分缺乏就业打算,而健康原因是不就业的最主要因素。2.在就业福利获得方面,出现“家庭失灵”(1)家庭内部面临照料的压力,有老人、病人的家庭就业的可能性显著降低,但有子女在学特别是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者会更积极的开展就业。行动者会因家庭照料的需求而放弃就业,也会因家庭养育责任的承担而积极就业。另外,家庭责任分担在不同婚姻状态和男女两性间存在差异,导致就业状况的差异。相较于未婚者,已婚者(含目前在婚和离异、丧偶者)更加积极的承担就业义务,特别是经历了婚姻失败或家庭破碎者,作为丧偶或离婚的单身和单亲,他们就业的可能性显著高于未婚者,这可能与他们需要承担更多家庭责任有关。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仍发挥效力,女性仍需要承担更多的照料责任,因家务原因不能就业状况显著多于男性,这导致了他们在就业上的差异,男性就业几率高于女性。(2)家庭外部社会网络功能几乎丧失。相对于家庭社会资本的数量,质量更加重要,但城市贫困家庭普遍家庭社会资本存量低,质量差,“关键人物”在贫困家庭中并不多见。“家庭零福利”或“家庭负福利”趋势明显,家庭在就业中不仅难以起到助推作用,反而成为阻碍。3.国家福利供给以直接干预为主。在救助方面表现为经济援助为主,且救助水平、救助结构、救助时长与就业之间无显著相关性,否定了救助与“福利依赖”之间的必然联系,以救助为主体的消极福利供给并未阻碍就业;但同时亦不会推进就业。在积极福利方面,表现为就业支持,以直接干预措施为主,间接的就业能力提升政策效果不理想。提供就业岗位政策对推进就业有明显效果;但该政策存在变异的风险,需警惕“为了工作而工作”的倾向。4.城市低保受助者自身人力资本不足制约就业,特别是健康资本的不足,对就业有显著影响。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就业形式对健康资本的要求高过对于教育资本的要求,这是次级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特征。同时,在次级劳动力市场掌握一项技能更占优势。要打破“体力劳动—消耗健康资本—疾病风险加大—因病致贫—因贫而怠于治病”的恶性循环和“健康陷阱”,应从技能提升入手。通过实证研究发现,福利三角的互动难以达到总体福利增进的效果,“家庭的失灵”、补缺型救济为主的国家福利供给与就业福利不足的状况同时存在,城市低保受助者往往维持着长期贫困的状态,难以实现脱贫的目标。从总体福利增进的立场,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来说,就业是改变目前贫困状况的最有效途径。但是,就业福利的实现不是孤立的行动,而是在与家庭和国家的互动中实现的,解决就业问题需从总体互动中来把握,实现国家、家庭与市场的均衡。具体途径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家庭的重建,重点应放在家庭照料与家庭社会资本的重建上。二是国家福利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实现救助支持向就业支持的转变、经济支持向服务支持的转变、就业机会提供向就业能力培养的转变。三是,加强社会力量的介入,政府将部分职能下放,引入社会力量,特别是在老年照料、居家医疗服务、非正式支持网络的重建、正式就业支持的强化等领域,都需要“社会”的介入。